

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暂停办理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住房公积金2022年度年末账务结转工作,确保2023年住房公积金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2月30日至31日期间,全市各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及线上服务渠道(含网上业务大厅、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等)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贷款、委托扣款等业务。
在此期间,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信息查询等业务不受影响。
二、2023年1月3日(周二),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恢复正常办理。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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