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一步提高 助力缴存人安居宜居
为进一步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今年以来,我区各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当地房产市场发展情况和贷款市场需求,适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效缓解缴存人购房压力,助力缴存人安居宜居。
乌鲁木齐
单身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阿勒泰地区
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三孩家庭购买阿勒泰地区内住房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博州
最高贷款额度由单职工40万元、双职工50万元统一提高至55万元;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昌吉州
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5万元;多子女家庭(2个及以上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5%。
吐鲁番市
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巴州
最高贷款额度由单身职工50万元、已婚职工70万元统一提高至80万元。
阿克苏地区
最高贷款额度由75万元提高至100万元(9月1日起执行)。
喀什地区
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温馨提示:本文所述为截至发稿前政策规定,请以最新政策为准。具体可贷金额由住房公积金柜台工作人员综合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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