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减轻参保人员负担 提高大病保障能力
11月21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苏州市大病保险政策调整方案》等事项。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庆文主持会议。
苏州市自2018年实施大病保险制度以来,保障覆盖面和水平逐年提高,在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市大病保障制度,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大病保障能力和基金运行效率,按照国家和省大病保险的政策方向,此次苏州市在门诊共济、待遇清单、公共服务等方面对大病保险保障政策作出调整。《调整方案》明确了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水平、实时结算、承办服务等内容,推动实现大病保险待遇与基本医保待遇同步结算,将进一步提高医保结算便捷性,减轻群众资金垫付、手续繁琐等负担,有效提升医保的公共服务水平。
会议还审议研究了其他事项。
记者 朱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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