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阜阳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
最新消息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
自4月1日起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由1287元/月调整为1683元/月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发布,明确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经过调整,阜阳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根据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联动调整机制,按照省有关部门通知要求,自2023年4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由1430元/月调整为1870元/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1287元/月调整为1683元/月。2023年,预计全市累计7000名失业人员享受到政策增益红利。
据介绍,新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实行将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有效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积极作用。
编辑:代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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