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鲁木齐: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领手机操作流程来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6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被鉴定为7-10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可以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现在可以手机上申领啦。
业务经办流程(“新疆智慧人社”APP)
1.注意首页的地区选择,选择参保人当前的参保所在地区。在“我要办”模块,手机页面跳转办事页面,办事页面的最上方输入框可以输入要办理的业务名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方便更快找到业务,也可在个人服务的社会保险模块下,找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2.进入到业务办理页面后可以看到工伤职工基本信息及当前签订的银行卡信息,并自动跳出“请核对银行卡信息”的提示框,工伤职工核对当前签订的银行卡,如果需要更改发放待遇的账户,可退出当前页面前往“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功能进行修改;如果不需要修改,则点击确定后,点击下一步。
3.上述流程点击下一步后,进入材料上传页面,按要求分别拍照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后,点击保存。
4.点击保存之后,出现业务完成提示页面。
5.业务申报完之后,可以点击首页,点我要查,跳转到我的办件页面,我的办件页面,可以看到参保人在APP办理的所有状态的业务,包含办理中、已办结和审核不通过的业务,点击“进度查看”,可以看到业务的具体进度。
6.若办件状态变为审核通过,在APP上办理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业务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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