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一扩面一提高一降低” 支持三孩政策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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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一扩面一提高一降低” 支持三孩政策落地实施

2023-06-08 11:09:32 · 职业动力网 · 400人阅读

为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政策,市医保局从待遇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着手,通过“一扩面一提高一降低”减轻参保人员生育负担、提高适龄人员生育积极性,支持三孩政策落地实施。

记者从市医保局待遇科获悉,2021年我市享受生育医疗待遇1.54万人次,统筹支付2163.49万元。2022年享受生育医疗待遇1.78万人次,统筹支付3175.8万元,参保人员生育人次显著提升。

扩大生育待遇覆盖范围。将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费用纳入生育报销待遇支付范围,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同步做好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

提高职工生育待遇水平。对标对表周边地市,提高我市生育医疗费用标准。将女职工妊娠4个月(不含4个月)以下流产由200元提高至600元/人次;女职工妊娠4个月(含4个月)以上7个月(不含7个月)以下流产或引产由400元提高至800元/人次;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引产由1500元提高至3000元/人次;自然分娩由1500元提高至3000元/人次;剖宫产由3000元提高至4500元/人次;同时新增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引产、分娩的,产前检查700元/人次。

降低生育津贴享受门槛。调整生育津贴享受等待期,用人单位参保女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即可享受生育津贴,较原政策缩短一半。畅通生育待遇转移接续,长三角区域内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3个月内在我市用人单位接续职工医保的,视为连续缴费。

芜湖日报记者 陈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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