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明确2024年度全市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梅市府〔2022〕32号)有关规定,以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依据核定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市统计部门统计,梅州市2022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694元。经计算,我市2024年度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基数上限为20082元/月,下限为4016元/月(上下限精确到元位)。
二、执行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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