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重庆职工医保卡在外地看门诊、药房买药分别咋报销?答案来了
市医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仲姝婕介绍相关情况。华龙网记者 石涛 摄
12月22日,重庆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新闻发布会宣布:2024年1月1日起,重庆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将正式施行。
本次细则施行后,持重庆职工医保卡在市外发生的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吗?在我市的定点零售药店又是具体如何报销?重庆市医保局副局长仲姝婕就此答记者问。
在市外直接联网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看普通门诊可直接结算
仲姝婕介绍,我市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仍然可以按规定报销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如果参保人员在市外直接联网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联网直接结算。
异地有哪些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市民可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渝快办App上查询。
如果参保人在市外非直接联网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相关费用,持相关资料到我市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按我市的政策报销。
申请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指南,可以在渝快办APP上查询。
在全市定点零售药店买药
报销这样操作
仲姝婕称,关于在我市定点零售药店具体如何报销,此次改革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目的就是方便患者就近取药,减轻费用负担。
具体操作就是:参保人员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可凭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出的门诊统筹外配处方,在门诊统筹定点药店购药也可以享受统筹基金报销待遇,报销比例按开具处方的医疗机构对应的报销比例来进行结算。
比如说,在三级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在药店就按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结算;在二级及以下的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在药店就按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结算。
华龙网首席记者 连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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