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提高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大众网记者 李慧 济宁报道
12月25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济宁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及待遇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大众网记者从现场了解到,自2022年8月12日起,济宁市提高了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提高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提高5%,由原来的80%、70%、55%分别提高到85%、75%、60%。
降低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
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由原来的200元、500元、1000元分别降为100元、400元、800元。
降低居民医保乙类药品自付比例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国家、省统一的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自付比例降低10%,与职工医保乙类药品自付比例一致。
转载须知:为了各类职场、就业、考公和考证资讯的普及与分享,职业动力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