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跨省流动就业人员退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相关问题解答

首页 > 快讯 > 长沙:跨省流动就业人员退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相关问题解答

长沙:跨省流动就业人员退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相关问题解答

2023-12-26 17:29:19 · 职业动力网 · 274人阅读

2023年第52周,长沙市人社局共收到长沙市12345政务热线工单1017件,12月累计处理工单3177件。通过对本周工单的统计分析,结合各渠道人社业务咨询情况,提炼本周热点问题如下。

热点问题一:哪些因素影响基本养老金水平?

答:按照我国目前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基本养老金与个人累计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个人账户金额多少、退休年龄的大小、当地职工月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高低都有直接关系。

累计缴费时间越长,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越多;缴费水平越高、退休时间越晚,个人账户养老金就越多。

另外,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会影响计发月数,也会对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高低产生影响。

热点问题二:曾经在多个省份工作过,请问在之前工作地购买的养老保险还有用吗?最后应该在哪里办退休呢?

答: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退休经办地的选择原则: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热点问题三:哪些情形不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答:

1.企业职工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目前湖南省已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省内流动就业只需办理变更登记即可。

2.参保人员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缴费账户的,原参保地会继续保留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3.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存在超过3年 (含3年) 的一次性缴费,且无法提供有关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材料的,不能转移该一次性缴纳部分的缴费年限和资金。

4.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存在欠费的,欠费时段不能办理转移。本人明确放弃补缴个人欠费的,须由转出地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清理后办理转移。

5.参保人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开始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转载须知:为了各类职场、就业、考公和考证资讯的普及与分享,职业动力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评论
相关推荐

文章热榜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