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鼓励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首页 > 快讯 > 烟台市鼓励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烟台市鼓励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2023-12-28 10:19:18 · 职业动力网 · 372人阅读

水母网12月28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柳斌)昨日,烟台市人社局发布《关于鼓励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提醒函》,提醒有意愿参加个人养老保险的失业人员,本年度参保缴费时间截至12月31日,抓紧进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并及时缴费。

我市十分重视灵活就业人员群体“老有所养”问题,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最低满15年的,就可以办理退休。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月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我市已实现灵活就业人员足不出户即可线上参保登记、线上缴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可在0.6-3指数之间任选缴费档次,即:缴费基数可以在山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方便参保人根据实际经济情况合理规划未来养老待遇的领取。

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特点。养老待遇核定时,需要看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需要用历年缴费基数计算平均指数。特别提醒:按照国家、省法律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事后补缴社保费。请不要轻易相信各种非官方渠道的补缴政策宣传。

转载须知:为了各类职场、就业、考公和考证资讯的普及与分享,职业动力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相关推荐

文章热榜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