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如何实现异地就医费用 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方式
(1)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①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②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③门诊特殊病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本市参保人员在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区内的已开通“直接结算服务”功能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本市参保人员在本人选定的异地已开通门诊特殊病“直接结算服务”功能的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特殊病相关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2)异地就医手工报销
因就医地的定点医院未开通“直接结算服务”功能,或网络故障等客观原因未能实现直接结算,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可在回京后按规定申请手工报销。
注意: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急诊/症、津冀就医除外),或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怎么能实现“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应遵循“先备案选就医地,并持卡/码就医”的流程,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本人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区内已开通“直接结算服务”功能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等,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费用。
本市参保人员在天津市、河北省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按规定就医,可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政策
“就医地目录 参保地政策”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参保地的报销政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能够报销什么,由就医地医保目录决定;报销多少钱等,由参保地政策决定。
全国各地的医保目录、报销政策不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比如药品、服务设施、诊疗项目,是否能报销,执行【就医地政策】;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是否报销,医保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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