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啦!
根据我省出台的《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琼人社规【2023】3号),单位可以给实习生、见习生、退休返聘(或超龄)人员,单独购买工伤保险。
一、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
(一)申报条件
1、由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高职专科学校、高职本科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单位实习人员。
2、年满16周岁。
3、实习时间:6至12个月。
(二)申报材料
1、用人单位提供《三方实习协议》原件查验。
2、按要求填写的《海南省参保单位职工增员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按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2、仔细核验《三方实习协议》中的单位(人员)基本信息和署名盖章情况。
3、准确录入实习开始时间和实习结束时间,务必在“参保类型事项”中勾选“实习生”项。
4、协议期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实习生办理停止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协议期满未办理停保或者续签协议手续的,“实习结束时间”次月1日零时系统自动将工伤保险缴费状态调整为“暂停缴费”,属地经办机构注意核实。
5、建筑施工项目和基层快递网点的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按建筑施工项目和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一)申报条件
1、用人单位为省内各级人力资源和就业部门审核批准的见习单位,社保系统已通过数据共享平台给我省所有见习单位维护“见习单位”标识。
2、离校3年内未就业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
3、我省16至24岁未就业青年。
(二)申报材料
1、用人单位提供《见习协议》原件查验。
2、按要求填写的《海南省参保单位职工增员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按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2、仔细核验《见习协议》中的单位(人员)基本信息和署名盖章情况。
3、准确录入见习开始时间和见习结束时间,务必在“参保类型事项”中勾选“见习人员”项。
4、协议期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见习人员办理停止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协议期满未办理停保或者续签协议手续的,“见习结束时间”次月1日零时系统自动将工伤保险缴费状态调整为“暂停缴费”,属地经办机构注意核实。
5、建筑施工项目和基层快递网点的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按建筑施工项目和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身份证年龄)的从业人员。
(二)申报材料
1、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协议》原件查验。
2、按要求填写的《海南省参保单位职工增员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如是外省提前退休人员还需提供《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原件或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按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2、仔细核验《用人协议》中的单位(人员)基本信息和署名盖章情况。
3、录入参保信息时,务必在“参保类型事项”中勾选“超龄从业人员”项。
4、外省提前退休人员,“提前退休人员标识”选择“是”,并手动修改“退休认定出生年月”。
5、协议期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超龄从业人员办理停止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协议期满未办理停保或者续签协议手续的,参保人年满65周岁(依据居民身份证判断)次月1日零时系统自动将工伤保险缴费状态调整为“暂停缴费”,属地经办机构注意核实。
6、建筑施工项目的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按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基层快递网点如有超龄从业人员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的,按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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