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2023年度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具体是多少?职工医保需要结算补差吗?
一年一度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结算
和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已经开始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关心的问题吧!
问: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是多少?
答: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保人员2023年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限按24060元执行(2022年度全省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 ,下限按4462元执行(2021年度全省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23年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按下限4462元执行。
各参保人员2023年12月份属期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按新的上下限标准执行。
问:请问是所有险种都要进行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结算吗?
答:不是。
2023年1月至11月(费款所属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以上按规定进行结算补差。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结算补差。
来源:宁波税务
编辑:申平璐
审稿:孙雁冰
核稿:张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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