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起 南昌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可参加补充工伤保险了
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娜报道: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中的在校实习生、见习人员,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和家政服务并获得报酬或收入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可以参加补充工伤保险了!1月5日,记者从南昌市人社局获悉,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正式下发,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试行有效期为两年。
▲哪些人可参加补充工伤保险?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
据介绍,补充工伤保险是政府主导的政策性保险,是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给予更充分更全面保障的制度体系,是现有工伤保险制度的拓展和延伸。补充工伤保险由南昌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过公开遴选方式择优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以下称“承办机构”),由市本级统一与承办机构签订补充工伤保险承办协议。承办机构负责补充工伤保险费用审核和待遇支付,按约定协助做好参保缴费、认定鉴定、信息维护、稽核监督和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
符合以下条件的南昌市统筹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根据本办法为职工或雇员参加补充工伤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名义参加补充工伤保险。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含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参保人员。另一类是未纳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范围的特定人员(以下简称“特定人员”)。
特定人员是指: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中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年龄不超过70周岁的劳动者;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中的在校实习生、见习人员且年龄不小于16周岁;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村(居)民委员会人员、大学生基层专干等;南昌市行政区域内通过平台注册并接单,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和家政服务并获得报酬或收入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依法组建的志愿服务组织,在组织应急救援、公共卫生防控、大型活动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前,已按规定注册并提供上述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已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从业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名义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待条件成熟后,可视情况扩大参加补充工伤保险特定人员范围。
▲补充工伤保险如何参保缴费? 特定人员补充工伤保险保费包含基础保费与叠加保费
据介绍,补充工伤保险费率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缴纳补充工伤保险费。补充工伤保险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已纳入工伤保险的参保人员的补充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与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一致。特定人员的补充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其上下限分别为上年度江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
已纳入工伤保险的参保人员补充工伤保险费以用人单位所属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30%缴纳;工程建设项目参保按工程建筑安装费或工程总造价的0.6‰缴纳。特定人员补充工伤保险保费包含基础保费与叠加保费两部分,其中基础保费费率与所在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一致,叠加保费费率与所在用人单位补充工伤保险费率一致(行业基准费率的30%)。其中,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按照用人单位所属行业费率标准缴纳,灵活就业人员暂按二类行业费率标准缴纳。
转载须知:为了各类职场、就业、考公和考证资讯的普及与分享,职业动力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