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探索取消基层医疗机构就医门诊起付线
1月9日,陕西省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到2035年,建立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通知》明确主要任务包括: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强化分工协作,推进有序就医和分级诊疗;注重科学管理,增强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和便捷性;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协同高效治理模式;加强卫生健康事业支撑保障等五大类26项内容。
推行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
提升县级医院能力。围绕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诊疗和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传染病防控、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人才、技术、专科、专病建设,提升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持续开展三级公立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到2025年,95%以上的县人民医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35%以上的县人民医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80%以上的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积极应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实施全省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大力建设智慧医院,广泛开展检查检验预约,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线上查询、药物配送等服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人工智能辅助诊疗服务。拓展“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功能,推行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
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
有序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推进延安市、宝鸡市、铜川市城市医疗集团试点,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完善集团内部上下转诊机制,牵头医院重点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负责接收上转患者,将符合下转标准的患者有序转诊到成员单位。原则上牵头医院要将至少1/3的门诊号源和1/4的住院床位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下沉,经基层转诊的患者可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
统筹推进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建设一批专业水平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管理运营规范、推动分级诊疗有力的专科联盟。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和边远地区建设完善省、市、县、镇、村五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通过远程医疗、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教学、远程心电检查、远程监护等形式,不断增强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
个人卫生支出占比将降至27%以下
完善政府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确保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6个方面投入及时足额到位,探索实行清单管理,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加大对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儿童医院、老年病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力度。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规范医疗机构新建扩建审批程序。到2025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27%以下。
健全医保支付和筹资运行机制。以动态调整为重点,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等收费政策。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实施全省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病种分值(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探索推动中医优势病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探索取消城乡居民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门诊起付线,引导患者到基层就诊,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总量中的占比。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基本保障项目。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推进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到2025年,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达到70%以上。
记者 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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