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身份证异地办理材料及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1、户籍属于外省且在南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人员:
2、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注:目前受理全国范围(除少数民族版本地区)的身份证异地办理手续;在南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人员。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非南宁户籍的广西省内户籍居民,均可就近在全市各个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等业务。
南宁身份证异地办理地点
户籍属于广西且在外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人员可在浙江、广东、湖南受理异地身份证办理
办理材料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带上户口簿原件,旧身份证,申请补领的带上户口簿原件。都要穿上深色衣服。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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