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邯郸公积金基数调整是几月份开始的?附邯郸公积金缴费基数2023年最新
邯郸公积金基数调整是几月份开始的?日前,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自2023年7月起对2023年度缴存基数进行调整。今天社保100网总结了邯郸公积金缴费基数2023年最新,一起来看吧!
2023年邯郸公积金缴存基数
①缴存基数核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具体计算口径根据国家统计局现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月平均工资不仅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还包括单位代扣代缴的各项费用,即单位为职工代缴的社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
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平均纳税收入计算,也可以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②缴存基数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缴存基数上限: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度邯郸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017元,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21051元。
缴存基数下限:根据2023年人社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2023年邯郸市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武安市最低缴存基数为2200元,经济开发区、冀南新区、永年区最低缴存基数为2000元,峰峰矿区、肥乡区、临漳县、成安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涉县、魏县、馆陶县、大名县、广平县、磁县最低缴存基数为1800元。
③缴存基数执行时间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023年邯郸公积金缴存比例
在职职工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以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原则上应当一致,个人比例达不到单位比例的,差额部分职工个人可以自愿补充缴存。
灵活就业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合计最低不低于10%,最高不高于24%,单位应缴部分和个人应缴部分均由个人承担。
2023年邯郸公积金缴费标准
在职职工
总计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单位月缴存额=单位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个人月缴存额=个人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052元,月缴存额下限为邯郸市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武安市220元,经济开发区、冀南新区、永年区200元,峰峰矿区、肥乡区、临漳县、成安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涉县、魏县、馆陶县、大名县、广平县、磁县18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
灵活就业
个人月缴存额=个人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052元,月缴存额下限为邯郸市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武安市220元,经济开发区、冀南新区、永年区200元,峰峰矿区、肥乡区、临漳县、成安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涉县、魏县、馆陶县、大名县、广平县、磁县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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