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进入补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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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进入补缴期

2024-01-04 13:49:00 · 职业动力网 · 351人阅读

1月3日,记者从陕西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2024年度陕西省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结束。目前,补缴期已经开始,补缴时间2024年1月1日—6月30日。

补缴期截至6月30日

根据国家医保局文件要求,2024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80元。

关于缴费时间,2024年度设置了集中缴费期和补缴期。其中,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2月20日,待遇享受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补缴期为2024年1月1日—6月30日,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后次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在集中缴费期还是补缴期参保,参保金额相同,但待遇享受时间不相同。对于一般参保人员来说,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者补缴期参保缴费,无法享受2024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居民参保后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

2023年医保有了一个新变化,就是门诊共济。家庭成员的居民医保可以使用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共济功能。

张先生一直参加的是西安市职工医保,2023年10月,张先生为他的儿子缴纳了城乡居民医保费。张先生通过陕西医保APP,将孩子的信息绑定在自己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此后,孩子门诊就医购药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可以使用张先生的医保个人账户,不需要自己花钱了。

记者了解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参保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进行共济授权操作后,可以使用参保人员本人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此外,为进一步落实职工门诊共济有关政策,2023年12月8日,陕西省还上线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功能。职工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从本人拓展到其配偶、父母、子女,适当拓宽保障范围,使用效率更高,保障范围更大。(记者 魏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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