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生育津贴2023年最新政策是什么?附发放标准、报销比例、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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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生育津贴2023年最新政策是什么?附发放标准、报销比例、报销标准

2023-06-01 15:32:35 · 职业动力网 · 5034人阅读

扬州生育保险的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中,生育津贴标准和报销标准备受关注。那么,扬州生育津贴2023年最新政策是什么?社保100网整理好了扬州生育津贴热门问题的相关资料,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扬州生育津贴2023年最新政策是什么?附发放标准、报销比例、报销标准

扬州生育津贴2023年最新政策是什么?

2022210日及以后分娩,且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规定的,生育津贴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职工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或者护理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1)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3)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4)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5)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6)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职工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扬州男方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1)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职工参保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2)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政策享受相应的住院分娩定额报销,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3)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其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扬州生育险报销标准2023是什么?

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含并发症、合并症),实行按单元、按病种定额付费。

1)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临床路径和标准化诊疗方案产生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发生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发生在三级医疗机构的,个人承担符合生育保险规定医疗费的20%

2)分娩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总费用超过上述病种定额标准一倍以上,经申报与审核退出病种临床路径的,个人承担生育保险目录范围内自付的费用、目录范围外自费的费用和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总费用的20%

3)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实行按单位结算,结算标准参照对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超过标准的部分个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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